要闻
警示教育就要触及灵魂
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是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重要一环。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目的,就是使受教育者知道什么不能做,让侥幸观望者悬崖勒马、让违纪违法者迷途知返。
“看着昔日的领导站在被告席上,特别是听到他的家人庭审后撕心裂肺的哭声,那一刻的震撼令人难忘。”“这里面还有我曾经的同事,刚参加工作时满怀理想,如今却因为贪婪锒铛入狱,只留下无限的悔恨,教训很惨痛,警示很深刻。”……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。一个个具体案例既是“教科书”又是“清醒剂”,党员干部观之思之,就像猛击一掌,又如当头棒喝。
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,全国各地各部门精心谋划、周密部署,敲思想警钟、紧纪律之弦,持续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,以有力震慑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“防火墙”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“看在眼里的教训”转化为“刻在心底的敬畏”。
但是也要看到,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左耳进右耳出,“雨过地皮湿”。有的参加警示教育时心不在焉、敷衍了事;有的觉得“案中人”与自己相距甚远,事不关己、高高挂起;还有的抱有猎奇心理,只看案情,却不反思……
如果党员干部在参加警示教育时不把自己摆进去,就容易抱着“看客心态”,把自己当成“局外人”。如此这般,怎么能触及灵魂深处?又怎么可能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?
警示教育不是故事会,更不是“八卦谈资”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,要摒弃“看客心态”,不能把别人的教训当故事听,而是要“视他病为己病”,从他人的教训中反思自己的行为,把头脑中不正确的“一闪念”“不经意”消灭在萌芽状态。对于个别“梦中人”来说,更要提醒自己迷途知返、快快回头。只有真正从“案中人”的教训中受到警醒,引为镜鉴、自觉自律,才能切实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为“治病”,也为“防病”,警示教育这剂良药必须用好,让其更加见人见事、入脑入心。一方面,整合案例资源,根据不同层级、不同领域、不同群体教育对象的特点,从案例库中进行精准筛选,量身定制教育内容,做到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”。另一方面,创新形式载体,避免“照本宣科”,走过场。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直接影响其针对性和影响力,不能把警示活动办得看似轰轰烈烈、实则“审美疲劳”。“走心”和“求新”,一个都不能少,如此方能增强警示教育浸润力,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。
殷鉴不远,教训犹在眼前;警钟长鸣,方能行稳致远。在警示教育中,受教育对象要以案为鉴、防微杜渐,真正把自己摆进去,有病早治、无病早防。在声声警钟里,严以修身、严于律己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屈媛媛)